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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華西都市報評論員ARMANI蔣璟璟
  從12月8日起,有關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法官被指開房嫖娼的監控視頻流傳。有網友指認,涉事男子為該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,視頻中女子,是當地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。9日晚,湖北省紀委連同省高院回應,稱被曝光人員確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長張軍。張軍與一名住商不動產外單位女子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,現已提請免去其庭長職務,停止工作。
  面對醜聞,湖北高院的處置堪稱高效。在確認事實後便迅速宣佈,將對張軍採取免職等一系列措施。此舉既是為了平息喧囂民怨,亦是基於“被疑者不宜再任公職”此一理所當然的邏輯。眾所周知的是,若公職人員自身品行尚且不堪,又怎可展現公平公正的職業形象?事實上,法官絕不同於褐藻糖膠一般的世俗官員,它的職業生命,對德行的要求更高。
  雖說個人行為或許無礙公職,但現實中,兩者其宿霧實很難真正切割。一方面,公共職位天然應由私德過關者擔任,且公職人員也一再允諾“自我高要求”;另一方面,參照現實經驗,公職人員私生活不檢點,絕大多數時候都難逃職務行為失範。所以,“張軍開房”不僅是一則普通的桃色新聞,也是有損整體司法公信,極易引發種種負面聯想的扎眼個例。
  亟待永慶房屋釐清的是,“開房門”到底是純粹的情難自持,還是涉及權色交易?畢竟,不同的結論,對應著不同的處置方式。若是前者,則仍屬組織內部懲戒的範圍;若是後者,則必須啟動司法追責程序。只是無論如何,此事的男主角,都不再適合擔任現職。
  當然,剖析最新版“開房門”,我們固然需要擔憂司法腐敗的可能,並主張以徹底的調查回應質疑。但除此以外,另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則在於,很多時候,私德有虧者被迅速免職,更像是職能部門急於撇清關係、應付民意。在更理想的狀態下,此類舉動顯然需要在法理層面,謀求更正式明確的說明。也惟其如此,才可給各方提供更穩定的預期。
  (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A25版)  (原標題:法官“開房門”:私德有虧,怎持公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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